《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全文,电票的80中状态,电票的出票,承兑,贴现,再贴现,拒付追索,拒付追索清偿再追索操作流程和手续
第五章 转贴现业务处理
转贴现业务应遵守以下规则:
- 贴出人和贴入人必须为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
- 转贴现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 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一、转贴现业务的处理
(一)贴出人发出转贴现申请的处理。
1.贴出人发出转贴现申请的业务处理。
当金融机构持有的票据为以下状态时,可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转贴现。
- 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 回购式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 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
-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
- 回购式转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
- 质押解除已签收;
- 央行卖票已签收。
金融机构选择要转贴现的电子商业汇票,应自行填写或确认由其开户金融机构代为填写的转贴现申请信息。转贴现申请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 电子票据号码;
- 票据金额;
- 转贴现种类;
- 转贴现申请日期;
- 转贴现利率;
- 转贴现实付金额;
- 不得转让标记;
- 线上清算标记;
- 贴出人类别;
- 贴出人名称;
- 贴出人组织机构代码;
- 贴出人电子签名;
- 贴出人账号;
- 贴出人开户行行号;
- 贴入人名称;
- 贴入人账号;
- 贴入人开户行行号。
若转贴现种类为回购式转贴现,转贴现申请信息还应包括:
- 转贴现赎回开放日;
- 转贴现赎回截止日;
- 转贴现赎回利率;
- 转贴现赎回金额。
其中第(1)、(2)项为必填项,第(3)、(4)项为选填项。
贴出人可选择填写“批次号”、“贴出人备注”项。
贴出人选择线下资金清算方式且贴出人接入点为接入财务公司的,需在“贴出人备注”项中填写其资金入账信息,包括贴出人开户行行号、贴出人账号和贴出人联系电话。
各个日期的关系为:转贴现申请日<转贴现赎回开放日<=转贴现赎回截止日<票据到期日。转贴现赎回开放日至转贴现赎回截止日为转贴现赎回开放期。
贴出人接入点根据贴出人的转贴现申请,组成“转贴现申请报文(013)”,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送。
2.贴出人接入点收到申请确认的业务处理。
贴出人接入点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返回的“通用确认报文(033)”通知贴出人转贴现申请处理结果。
若收到报文处理码为“成功”的“通用确认报文(033)”,则修改票据状态。如果是买断式转贴现,则票据状态为“买断式转贴现待签收”;如果是回购式转贴现,则票据状态为“回购式转贴现待签收”。
若收到报文处理码为“失败”的“通用确认报文(033)”,则保持原票据状态不变。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转贴现申请的处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收到贴出人接入点发送的“转贴现申请报文(013)”后,进行检查。
检查通过的,则将转贴现申请信息入库,修改票据状态。如果是买断式转贴现,则票据状态为“买断式转贴现待签收”;如果是回购式转贴现,则票据状态为“回购式转贴现待签收”。同时,向贴出人接入点返回报文处理码为“成功”的“通用确认报文(033)”,并向贴入人接入点转发“通用票据转发报文(034)”。
检查未通过的,则向贴出人接入点返回报文处理码为“失败”的“通用确认报文(033)”,保持原票据状态不变。
(三)贴入人接入点接收转贴现申请的处理。
贴入人接入点收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的“通用票据转发报文(034)”后,进行检查。
检查通过的,则根据报文中的贴入人名称、行号和账号字段,向贴入人展示该转贴现申请并通知贴入人回复。同时修改票据状态,如果是买断式转贴现,则票据状态为“买断式转贴现待签收”;如果是回购式转贴现,则票据状态为“回购式转贴现待签收”。
检查未通过的,则组成“清分失败回复报文(035)”,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送,然后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返回的“通用确认报文(033)”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