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富,败家子李兆会被强制执行;山西海鑫钢铁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美锦能源申请强制执行李兆会;上海一中院发布执行悬赏
2021年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涉及前山西首富李兆会。公告显示,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因申请执行金额高达2亿1千多万元,故最高悬赏金额达2100多万。
根据查询显示,该案为追偿权纠纷。
2013年1月10日,海博鑫惠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光大银行外高桥支行向海博鑫惠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5.2亿元,其中一般贷款具体授信额度为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授信额度为3.2亿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9日。
同日,光大银行外高桥支行分别与四名保证人即美锦公司、李兆会、山西海鑫实业、山西海鑫线材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各一份,合同约定为确保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授信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锦能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2亿元,李兆会、山西海鑫实业、山西海鑫线材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均为5.2亿元。
2014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美锦能源集团、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兆会归还金融借款逾3亿元。李兆会方提出管辖异议后被驳回。美锦能源归还该笔借款后向海博鑫惠公司及李兆会提起追偿权诉讼,要求后者偿还216,228,262.63元及利息。在该诉讼中,李兆会及其控制的海博鑫惠公司均未委托律师,而是由其公司员工出庭应诉。
李兆会为前山西首富李海仓之子,山西闻喜县人。李海仓白手起家创办山西海鑫钢铁集团,并成为山西首富,2003年被人刺杀于办公室后其子李兆会匆忙接班。但李兆会并不喜欢经营实业,长期居住在上海,并利用实业公司的主体身份进入资本市场,先后在一级市场投资过民生银行、兴业证券、山西证券等金股并获利40多亿元。数据显示,李兆会于2007年在资本市场频繁出手,而这一年是股市大牛年,上证指数最高到达6124点,但随后暴跌至1684点;而在2009年后其基本很少触碰股市。可能是在2007至2008年的大跌中其不断加注而未及时撤退导致巨亏,山西海鑫钢铁集团也进入破产重整。
通过查询显示,与山西海鑫相关的公司股份或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其妹妹李兆霞。但李家旗下几乎所有公司股权结构都非常简单,并未进行专业化的股权架构设计以进行风险隔离。这也导致李兆会在资本市场的失利风险传导至山西海鑫钢铁集团。李兆会也因此被媒体称为最大的“败家子”。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7)沪01执550号
本院执行的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兆会追偿权纠纷一案,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16,228,262.63元和利息,李兆会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595631592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1号楼118室
法定代表人:
张亚敏
被执行人:
李兆会
公民身份号码:
142729********1254
身份证地址:
山西省闻喜县东镇镇川口村1-098号
执行悬赏期限:
一年,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
1.举报人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会,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奖励金额在找到李兆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举报人支付。
2.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秦法官
工作电话:021-62955020(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