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的保证人配偶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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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夫妻一方提供担保的情形较为复杂。如保证人配偶一方虽不是《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但是为确认担保行为也在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字

合同

实践中,夫妻一方提供担保的情形较为复杂。如保证人配偶一方虽不是《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但是为确认担保行为也在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字。鉴于其应当能够预见到在"保证人"一栏签字的法律后果,金融机构可向其主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再如保证人配偶一方签署类似《关于同意执行共同财产的承诺函》等函件或在《保证合同》后附的共有人声明条款处签字,仅表明其知悉配偶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事实。除非该承诺函明确保证人配偶一方同意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者同意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共同清偿,否则金融机构不可要求保证人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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