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到期后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 不构成保证,构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保证,且明确认定构成债务加入;构成保证,自保证人作出承诺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 阅读全文 » |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经典案例
最高院:凯迪生态《差额补足合同》性质为保证合同,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效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提醒您关注越权担保的法律效力问题;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阅读全文 » | 信托, 公司法, 公司股权, 司法解释, 合同纠纷, 律师咨询, 指导案例,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