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立案和量刑标准

文章摘要: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法规

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注:贪污罪)。

 

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也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工业产权等。
  • 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如利用主管、分管、经手单位财物的权力等;其次,必须有侵占的行为,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最后,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 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公司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及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立案和量刑标准

  •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案件类型

  • 公司财务人员侵占案:公司的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利用其经手、管理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做假账、虚报账目、截留收入等手段,将公司资金占为己有。例如,出纳员私自将公司账户中的资金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或者会计通过虚构支出项目,骗取公司资金。
  • 销售人员侵占案:销售人员利用其负责销售业务、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将收取的货款不上交公司,而是私自截留、挪用或侵占。比如,销售人员将客户支付的货款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故意拖延将货款交回公司的时间,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 仓库管理人员侵占案: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货物的保管和出入库管理,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仓库中的货物盗卖、私分或者隐匿,从而侵占公司财产。例如,仓库管理员与外部人员勾结,将仓库中的贵重物品偷偷运出仓库出售,所得款项私分。
  • 企业高管侵占案: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利用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职权,通过各种方式侵占公司财物。比如,高管可能会通过虚构交易、关联交易等手段,将公司资产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个人名下,或者擅自决定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偿还个人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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